8月26日下午15:00,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伟,市中心血站站长王增伟介绍了《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年8月18日,市*府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30条,将于年11月1日起施行。
01完善献血工作管理体制
1.强化*府对献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围绕建立*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目标责任制;卫生健康行*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理顺了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在献血宣传动员方面的职责。
2.明确采血点的规划和设置。卫生健康行*部门应当会同规划行*部门编制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各区市*府、管委应当按照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固定采血点的设置和维护工作。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为流动献血车停靠划定临时停靠场所。
02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管理
1.强化临床合理用血管理。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推广先进的用血技术,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同时对医疗机构应当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节血手术等先进技术作了强调。
2.加大采供血机构的信息公开力度,增加献血、用血的透明度。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供应等基本知识;定期公开固定献血屋、流动献血车的服务时间、采血地址和联系方式,血液采集和使用情况、血液库存预警信息及献血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03突出对献血者的关爱和对献血工作的激励保障
1.强调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
2.对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给予*策优惠。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一千毫升及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3.对献血特殊贡献者实行“三免”*策。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Q/p>
威海采供血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A/p>
威海年无偿献血人次从年的1.2万人次上升到年的4.2万人次,无偿献血量从年的2.4吨提高到年的16.8吨,无偿献血量增加了7倍。我市千人口年无偿献血率达14.93,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威海连续七届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
Q/p>
为献血者服务和激励方面有哪些措施?
A/p>
在国家、省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具有威海特色的优惠待遇条款。例如,献血者享受优先用血、免费用血的权利,参加献血后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和补休的规定。威海献血“特殊贡献者”,将获得表彰和奖励,享受市内不限次数“免费公交、免费门诊、免费景区”的三免*策,这也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Q/p>
献血者用血后如何享受免费用血待遇?
A:
我市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的医疗用血费用,报销标准与范围严格执行《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报销流程与方式依托新上线的全省用血报销平台,实现了省内异地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