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定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缴费篇
做好疫情防控,提倡网上办理,为避免扎堆缴费、系统繁忙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缴费,影响待遇享受,请大家提前错峰缴费。
一、缴费期
年11月1日---年2月25日。
请注意:征缴期间每月1-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时段,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缴费元。
特困人员、孤儿、重残、重点优抚对象、道德模范中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府负担,个人缴费0元。以上特殊人员以外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0%=32元。
涉及人员的年龄界定时间为办理参保缴费年度的12月31日:
年1月1日-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是60-69周岁的老人,个人缴费70%=元;
年1月1日-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是70-79周岁的老人,个人缴费50%=元;
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是80周岁以上的老人,个人缴费0元;
年1月1日-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年1月1日开放二胎),并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是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人群。
三、办理方式
1.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直接缴费。
2.首次参保的居民: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通过村(街、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信息录入后,再进行缴费。
四、缴费方式
1、“河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