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
重
点
办理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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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各级*府为每个参保人员追加不少于元的财*补助。
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从即日起到年12月20日。
待遇时间
已办理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参保范围
(一)具有我县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本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
(三)取得我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
(四)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可先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再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五)取得本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
普通居民参保缴费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