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信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3号)《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8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招聘人,医院、医院招聘人员为控制总量备案制,详见《阳信县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阳信县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类别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年4月18日及以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不能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阳信县乡镇全科医学除外)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时间:年4月18日9:00--年4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