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说法是有问题的,医保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是无法转出的,转出前必须有接收单位的联系函才能转出。转进转出,不一定是要转到单位,而是转到了当地的保部门,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由医保关系所在的医保部门来计算的,并不是由单位来计算的。
医疗保险的关系的转移,其实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是一样的,我们在一个地方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因为辞职或是离职了,只要在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之前,不管你要到哪里,医疗保险关系都是可以转移的。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也是一个各地医保部门之间工作联系或是衔接的一个过程,如果在转出以后,是继续在新的用人单位供职的,那么就职的单位就不再为你再次办理医疗保险的缴费账户手续,而是继续在你转移到当地的缴费账户,由单位和个人继续缴费。
如果医保关系转移到了你想要转入的转入地,而你在当地没有单位工作的,那么你就可以在原来的账户上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只要成功转出了医保关系,接收地的医保部门成功接收医保关系,这说明你的医保关系已经在转入地了,不管有单位还是没有单位,以前的缴费年限都是要累计计算的,永远不会清零。
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一样,在转移前,都是要由转入地向转出地开具同意接受医疗保险关系的联系函,转出地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以后,才能开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函,并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实际就是转移缴费年限,如果个人账户没有使用完的,可以转出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以在转出前,将个人账户资金以现金方式打入自己的银行卡,这样基本上就只能是转出缴费年限。转入地接到转出地的转移关系证明文件以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保存在了转入地的医保参保档案之中。
但很多地方在医保关系转入后,由于没有实际的资金转入,只是转入了缴费年限,所以很多地方是将外地转入的医保缴费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待。就是承认你以前的缴费年限,但并不是当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如果当地的医保政策规定在当地必须缴费达到多少年,那么还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在当地缴满规定的缴费年限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不管你在外地缴费多少年几乎也是没有用的。但也有的地方并没有在当地需要缴费多少年的规定,只看累计缴费年限,而累计缴费年限中还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也包含了从外地转入的缴费年限,那么转入后的医保缴费年限,那就是非常有用的。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后,不管是否有没有单位,都不存在缴费年限会清零的问题,医疗保险关系的转进转出是医保局对医保局,并不是医保局对用人单位,有单位的只是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没有单位的只能由个人缴纳,前后缴纳的缴费年限都会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