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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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毓璜顶医院皮肤科医生康尔恂撰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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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损害侵权的关系医疗纠纷的范围要大于医疗事故或医疗损害侵权:医疗纠纷只需要双方存在争议即可,而无需对医方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任何的论证或鉴定;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侵权比较接近,都需要通过论证或鉴定,以明确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有人亦认为医疗事故的概念要小于医疗损害侵权,这种观点主要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历史的角度进行论述。目前的实践中司法领域使用“医疗损害侵权”,而在行政管理领域“医疗事故”使用得更多,其分别主要在于法院判决一般援引侵权相关法律条文(《民法典》实施前为《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实施后为其第七编侵权责任第六章医疗损害责任),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处罚一般援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法律咨询##医生##科普大作战##上海##孕妇##医美#[/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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