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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百一十四原被告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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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下午,一起医患纠纷案件原告的代理律师将一面绣有“法情融合、润心解纷”的锦旗送到文昌法院,并连连赞道:“感谢文昌法院、感谢王法官及其办案团队,让我们当事人得到一个公正、公平、温暖人心的的调解结果,还及时拿到了相关案款”。

日前,该案件另一方——医院已送来一面绣有“公正化解纠纷、助力医患关系和谐”的锦旗,足见该案件实质化解矛盾,得到了双方的高度肯定和满意。

原被告均向案件承办法官送锦旗,这事儿着实少见,这中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案情要点

原告(患者)陈某怀孕七个多月一直未孕检,在进行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心脏骤停,经抢救复苏成功,但陷入深度昏迷。文昌法院受理本案时,陈某一直在ICU病房治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为:医方存在过失行为,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伤残等级鉴定意见:陈某呈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构成一级残疾、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为完全护理依赖。

起诉前双方已多次自行协商,因赔偿数额差距极大协商不成,引发陈某亲属产生对抗情绪。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把准调解突破口,多次亲自上门听取被告负责人对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见,反复与被告及承保其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和释法析理,同时联动原告代理律师做好原告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了解被告对陈某尽力诊治并悉心护理的情况,促使双方当事人建立互信,尊重法律、相信法院,在法律的框架下协商解决纠纷。

经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陈某经院方细心治疗后不需要药物治疗,只需普通护理的情况下由院方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将陈某送至省外的老家,切实践行医者仁心,并依调解协议向陈某支付案款。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都非常满意,并不约而同地向承办法官赠送了锦旗。

编撰:秦朋

摄影:秦朋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百一十四)原被告同送锦旗,文昌法院这起案件调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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