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怀医术怎么样 https://disease.39.net/bjzkbdfyy/250604/c4vjgkv.html导读:尸检,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目的: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地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理论依据。
01
做尸检查明真相
年11月3日,赵某因咳嗽、气促约10天到A医院住院治疗,并于年11月12日行气管切开术,后出现昏迷状态。年2月17日,赵某转入B医院住院治疗,后于年11月6日因心脏骤停临床死亡。
赵某死亡后,为查明赵某的死因及气管切开术与气管食管瘘病症形成关系,赵某家人于年11月12日,与某鉴定中心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委托鉴定中心进行尸体解剖及法医鉴定。
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委派其工作人员吴某组织尸体检验。年11月12日,吴某通过其丈夫私人联系中医药大学的工作人员,借用解剖实验室场地,于年11月13日下午在中医药大学解剖室对赵某进行尸表检查、尸体解剖及病理检查等,吴某丈夫参与解剖。
尸体解剖后,吴某将所提取的赵某尸体的脏器官及脑组织存放于解剖室,其余部分由赵某家属领回。
年2月7日,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死者赵某颈部气管切开术致气管食管瘘存在,其形成时间通过尸检难以确定;死者结节性甲状腺肿及左肺部感染与其吞咽、呼吸困难有关;死因系多器官功能衰竭。
遗体脏器官及脑组织不翼而飞
到此,也算是查明了赵某死亡的原因。可是,就当赵某家属想要探视赵某被提取的脏器官及脑组织时,却发现赵某的遗体脏器官及脑组织竟然遗失了。
家属十分气愤,马上就到派出所报案,称其母亲赵某遗体器官(内脏)由某鉴定中心保管后无法找到。医院(某鉴定中心系医院的内设机构)及吴某,也马上就赵某尸检提取的内脏器官丢失情况,向另一派出所报案。
此后,赵某家属自行或通过媒体维权。医院于年12月8日回复赵某家属,对赵某器官遗失一事赔礼道歉。
但是,后续双方针对遗体器官遗失及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赵某家属遂于年9月18日诉至一审法院。
02
经法院审理查明,某鉴定中心系医院的内设机构,办理了司法鉴定许可证。吴某是医院在职职工,吴某丈夫是中医药大学病理教研室教师。
一审法庭根据相关证据,认为医院未尽妥善保管义务,中医药大学未尽到教学场地的应尽管理义务,根据两方的过错程度,确定了赔偿金额。
但是一审过后,赵某家属、中医药大学均不服从判决,又提起上诉。
法院再次综合相关证据,最后判决为:
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XX省省内报纸上向赵某家属赔礼道歉,并赔偿赵某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元及交通费、邮寄、通信等损失元。
03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责任主体包括哪些,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认定?
依照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本案中,中医药大学并无保管涉案脏器官及脑组织的法定或约定义务,即无法构成不作为侵权,并且,即便中医药大学对学校教学、科研场地的管理存在疏漏,其管理上的过失也与脏器官及脑组织丢失不存在法律上的相当因果关系,故中医药大学不应在本案中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三项)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该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对尸体完整性的保护,是对人生前的延伸保护,保护的是人的生前形态的身体利益。
本案中医院的侵权行为,给死者家属造成的损害是无法挽回和弥补的,只能通过经济方式给予一定的补偿。因此,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五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主观方面、受害人的受害程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不相匹配,显然不足以抚平死者家属的心理创伤,因此二审改判为十万元。
04
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之状态参数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殊大,故不能不有所时间限制。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