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医院一名护士错将保胎药发成了打胎药给孕妇服用,肥东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该护士已被停职,关于赔偿双方还在协商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像这种情况,孕妇的治疗费用,以及后期治疗费用都需要赔偿。
然后就是误工费了,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第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就是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该名孕妇的交通产生的各种费用,医院是需要负责的。
第六就是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最后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孕妇包括其家人对孩子的盼望,本来是件大喜事的,而因为医疗事故造成这样的后果。
那么如果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写申请书呢?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接下来需要的是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第一步是要做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主管部门负责;
4、根据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超过1年后;法律不予保护(不受理)。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是卫生行*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鉴定的时间是有期限限制的。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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