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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记者刚刚从省医保局获悉,错过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补缴,缴费时间从年2月1日至年2月28日。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件”)精神,我省城乡居民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经结束。
近期,部分统筹地区反映,有部分城乡居民因各种因素影响,错过集中缴费期,没有参保缴费,影响医保待遇。经研究,决定为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重新开通缴费通道。缴费时间从年2月1日至年2月28日,缴费通道为原集中缴费期通道不变。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从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来源:华商网作者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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