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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医保补缴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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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苍南医保

大家注意啦!

为配合全县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补缴,补缴时间为4月1日-4月10日,请尚未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参保对象务必在此之前携户口本、身份证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苍南户籍城乡居民和具有户籍的全县在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元/人,各级财*补贴元/人。(参保需知和其他相关*策详见缴费凭证)。

希各知照,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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