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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误诊艾滋差点崩溃,医疗过错要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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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胡先生前段时间因下身敏感部位不适,去医院检查被告知患上艾滋病。胡先生表示家中有人是医生,是否可向其咨询,却被主治医生制止。

社会观念的影响,导致很多人谈“艾滋”色变。尤其有一天,有医生告诉你,你得了艾滋病,那简直觉得天都塌了吧!遭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得多难熬呀!

贵阳的胡先生就被医生“诊断”为艾滋,这让胡先生几近崩溃。胡先生前后花了2千多元治疗,但症状却未好转。医院重新检查后,被告知并无大碍,只需去买些外用药擦拭即可。

嗯???大乌龙事件???

目前胡先生已痊愈。经过协商,医院已退还全部医药费给胡先生。

虽然退钱了,但是胡先生治病遭受的可不是退钱那么简单了。尤其是心理上的压力!希望卫计委医院和医生们。

那么,医院误诊属于医疗事故吗?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构成事故才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

医院根本没资格做确诊,所以没有资格判断对方是否患有艾滋。该医院必须严查,是否具备医疗资质,医生是否具备医师证,退还医治疗费用之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有过高危性行为,必须及时咨询专业医生,先做行为判断和风险评估,确实需要检测,医院检测。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听律提醒,发生医疗纠纷后,不要冲动,更不要“医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与医方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向医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府卫生行*部门申请行*处理。对赔付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与医方共同委托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的机构(一般是当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1年内单方向卫生局递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明确责任。最后,与医方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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