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辟谣医保新规出台,今年起或全面取消医保个 [复制链接]

1#
中科白癜风微博 http://pf.39.net/bdfyy/bdflx/150204/4572199.html

最近看网上有人说今年有一医保新规出台,今年有可能全面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这样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就会浪费了,应当抓紧消费。

实际上,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目前,全国并没有所谓的“医保新规”出台,医保个人账户也没有全面取消的计划,所以请大家“莫信谣,莫传谣!”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的问题

我国的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设立之初,国家就不倡导建立个人账户。但是,也确实有地方建立了所谓的个人(家庭)账户,为的是减轻大家的门诊负担。这种账户一方面降低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加了医保管理的难度。

早在年国家医保局、财*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就已经明确要在年底以前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实现医保待遇向门诊统筹过渡。这也就是说去年城乡居民的医保个人账户就取消了,如果非要扯到居民医保个人账户的话,也已经不是今年的事情了。

医保个人账户,现在只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拥有。但是,目前也出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管理额度庞大,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根据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年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收入亿元,支出亿元,个人账户当期结余亿元,累计结存10,亿元。年末,医保基金的全部结算资金已经超过了2.50万亿,个人账户占比超过了40%,也占据使用了医保基金的大量管理成本。

为了提升医保个人账户效率,年国家提出了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征求意见稿。年4月份,国家真正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要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覆盖范围包括全部参保职工,支付比例50%起步。同时,国家还明确完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再返还给医保个人账户。职工本人缴纳的缴费基数的2%部分继续返还给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使用,去世后可以继承,又相当于确保参保人不吃亏的一种保障。

不过,相对而言会大大降低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年12月底以前,各个省市自治区要出台实施意见,并给予三年的过渡期,逐步实现过渡。医保个人账户仅仅是计入比例降低而已,而不会取消。以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作用,也在不断扩大。现在多地已经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负担部分。另外,像青岛市还从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中扣减0.2%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

总体来说,医保个人账户有其重要作用,国家未来会不断优化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但是不会直接取消医保个人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自然会正常使用,还请大家放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