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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旗人,每人380元,今年城乡居民基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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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为全面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1号)文件要求,调整全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元。

二、参保时间

年9月1日至年2月28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其他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三、有关人群缴费参保

1.具有我旗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旗财*全额资助。

2.具有我旗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含动态调整人员),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参保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旗财*按照每人元进行资助。

参保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资助参保。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代缴人群身份确认及资助参保费用的落实工作。涉及资助参保对象人员身份动态调整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并落实资助参保费用。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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