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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还没交够15年,人就去世了,钱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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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把社保认为是一种投资,认为当没有享受到退休人去世了,最起码应该将缴纳的本金还回来吧?这可能是一厢情愿的事情。

什么是社保?

社保实际上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在内的五大保险的统筹。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又分为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存在意义

保险的本意实际上就是风险共担。通过筹集的保费,让遇到约定损失后的人,得到补偿。

这一点,任何人都理解。在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方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男同志,这辈子都不会去生孩子吧?但是一样要缴纳生育保险,不过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很多优秀的人才实际上是企业追求的对象,他们是不会失业的,但是你一样要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共同分担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更不用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因工受伤,工伤保险是最全面的保障,你不因工受伤是不会得到赔付的,可是绝大多数人这辈子都不会因工负伤。

不过,我们还有两种特殊的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比上述三种保险更特殊一些。保险统筹方面,涵盖了人人可能得病的住院或门诊报销,几乎%的人都会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只不过享受多少的问题了。商业医疗保险会设置限定条件,而社会医疗保险不会。

(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个人筹集和国家补贴共同薪酬的统筹基金,年最低标准是个人缴费元,国家补贴元。一般当年收入、当年支出平衡,不会产生积蓄。如果你没有得病,那么就享受不到居民医保待遇。居民医保是覆盖人数最多的保险,已经超过10亿人。钱数不多,还有国家补贴,大家也没有意见。

(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缴纳的费用是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承担*府要求的比例。不过,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部分会根据当地要求划入一定比例职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也有退休,退休人员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包括职工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去世了,个人账户的部分实际上都作为个人财产,可以作为现金,由继承人提出。企业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就跟个人无关了。

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己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就亏本比较大,毕竟除了当年的医保报销以外,还会累计医保缴费年限,为退休做准备的。但是,除了个人账户之外的统筹账户,基本上钱都是当年收支平衡,没有多少结余的。因此,划入统筹账户的钱不会退还。

养老保险

目前,大家争议最大的实际上在养老保险方面,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在20%~24%,钱数非常多、负担也非常重。很多人把养老保险认为是一种个人积蓄理财,觉得交了这么多年的养老保险,去世了最起码把本金退回来吧?

去世后的养老待遇非常复杂:

第一,可以返还的是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养老账户个人部分一般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的缴费比例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说企业参保缴费个人肯定不亏本。国家还有个人账户记账利息,年以来的记账利息高达7%~8%,其实还是很划算的,比理财要高。

不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要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目前多数地区按照20%的比例缴纳。因此,会有60%进入统筹账户不会返还,不过还有其他待遇,算是作为补偿吧。

过去存在11%划入的情况,但是个人缴费只有3%~4%,但那已经是历史了。

第二,丧葬补助费。这个待遇实际上是早在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就有规定,后来辛苦了近70年的演变,各地的标准差异就有点大了。有的地方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有的地方是三个月,山东省是0元,北京市是元,这笔钱也是养老保险基金出。

第三,一次性救济金。有的地方叫做抚恤金,也是源自于劳动保险条例。一般是6~12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各地也是千差万别。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是20个月,河北省是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如果是在职职工去世,山东省是15年以上全额发放,15年以下按照比例发放。河北省是每一年发放一个月的省平养老金。

第四,供养亲属困难补助。山东和陕西有这样的*策,其他地方好像没怎么见。一些地方已经和低保挂钩了。山东省的年*策是根据地区分三个档次元,元和元。这部分钱绝大多数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的。

所以说,参保职工去世之后,各项待遇还是非常复杂的:个人账户的属于自己,统筹账户的属于国家,另外还有国家按规定给付的待遇,这就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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