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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去做肠镜,结果发生肠穿孔院方并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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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有定期检查的习惯,预防为主,如果查出身体有什么问题,可以尽早医治。近日,医院做了肠镜检查,结果发生了“肠穿孔”事故。徐大妈说,她今年61岁,考虑到他们这个年龄,癌症很多,常规检查并不做肠镜,于是5月中旬和妹妹一起预约了消化内镜检查,检查费用元左右。5月27日,医院做检查,整个过程都是无痛的,徐大妈做检查的时间要长一些。徐大妈的女儿说,因为做肠镜要打麻药,所以她陪着母亲和阿姨一起去的。看到母亲很久没有出来她也挺着急的,后来看到有一名医生进去了,然后出来之后跟她说母亲肠穿孔了。诊疗报告单上显示,徐大妈肠穿孔,医生用钛夹修复。记者陪同医院,当天帮徐大妈做检查的医生没有在,消化科王主任表示,当天做检查的时候操作上并没有什么问题,检查已经快结束了,出现了并发症。发现有肠穿孔,检查医生赶紧打电话给他,他过去做的修补。徐大妈说,当天晚上还发烧了,第二天又做了手术,医院躺了20天了。她以前身体状况还不错,但是现在一点力气也没有。徐大妈的女儿认为,医生在操作上肯定有失误,母亲没有任何肠道疾病,胃镜的检查结果也没有任何问题。王主任坚持,这是并发症,操作上没有问题。徐大妈的女儿说,医药费花了多元,报销了元,入院交了元,医院元,他们不愿意交费了,医院先承担医药费。虽然徐大妈已经出院,但仍没有办理出院,医院有欠费问题。徐大妈的女儿称,医院承担,如果后期需要治疗,医院承担,这次意外事故对母亲造成的伤害,以及营养费,医院补偿5万。医务科的黄主任表示,医院的规定,1万以内的赔偿,医院内部可以协商,但超过一万,需要去医调会协商。根据院方的意思,这属于检查中的并发症,并不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责任,但责任比例很小。徐大妈母女俩已经将情况反馈到杭州市医调会。徐大妈花钱做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出了事情,院方说不是事故,只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难道要检查者自己承担大部分责任,以后谁还去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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