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时间/p>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年11月-年2月。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二、缴费标准/p>
(一)我县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元,政府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确保全员参保。)
(二)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当年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待遇享受期限/p>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按规定参加医保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四、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及缴费流程/p>
城乡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河北省税务局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为了方便参保人缴费,本着简单、高效、易行原则,结合我县往年的缴费经验及实际情况,我县主要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