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签了手术通知,医院对事故不负责任不是这样 [复制链接]

1#
早期白癜风怎么治 http://www.pfzhiliao.com/

去医院做手术时,家属都很紧张,因为在手术前,他们会签一份手术通知单,上面有很多内容,很多人认为,签了手术单后,如果在手术中发生意外,医院不负责任,事实并非如此。下面的例子将详细分析签署同意书所代表的内容。

医院通知王某做手术,王某和他的家人同意并签署了手术同意书。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王某停止了呼吸,脉搏微弱,经抢救,他保住了生命,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出现四肢瘫痪症状。经过随访治疗,王某的情况终于得到改善。经调查,发现是麻醉师操作不当所致,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王某的家属要求赔偿,但医院以他们在手术前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为由拒绝赔偿,王某一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如何裁决?

签署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同意手术,并知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是医院告知的义务,也是患者或家属行使选择权的结果。在医疗事故侵权的情况下,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并不在于签署手术同意书,医院是否有过错。因过错造成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本案中,虽然王某及其家属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但这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操作不当造成的,医院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向病人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解释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同意。医务人员不履行前款义务,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科室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惯例,因疏忽大意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只是在范畴的行政处理中,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即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侵害了患者的损害,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否则,将面临举证失败的不利风险。医疗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医院有错,医院的相关责任!

法以和为贵,科普知识天天为您服务。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