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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病历82岁患者大剂量用药死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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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救人容不得一点差错,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救死扶伤的医生被人称为白衣天使,医院商业化,医院在治病救人的同时却考虑盈利问题,导致医患矛盾摩擦不断,甚至一些医生违规用药,导致患者出现事故的发生。

11月19号讯,广东张医院内死亡,医院存在违规用药,超正常剂量80倍用药,导致患者病情迅速恶化,两家医疗事医院过失和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家属以涉嫌医疗事故向警方报案,而医院却称,治疗没有问题,是患者基础病原因导致。

年8月底,张女士82岁的母亲感冒咳嗽,医院治疗,病情反复后来就来到这家医院诊治,因为母亲患有类风湿,在年12月住院期间,医生却错用药物,导致严重后果。

事情发生在年12月12号,张女士去病房看望母亲,发现正在注射一瓶黄色药物,张女士没见过,就问是什么药,主治医生说是化疗药,母亲明明是类风湿,怀疑肺部感染,怎么会用上化疗药物呢?

家属了解到,在一周前也打过一次,经过咨询,家属发现这种药物一周之内只能使用10毫克,并且只能口服,但是医生却打点滴,而且一周之内总剂量用了毫克,属于超大剂量使用,超标80倍,违反治疗常规。

用了这个药物后,张女士母亲的白细胞几乎降到零,医院未经家属同意就使用了这个药,超剂量几十倍,还是静脉注射,发挥药效更快,张先生说,医院用药是导致母亲病情恶化的主要原因。

不仅是剂量用错了,医院也不积极,因为母亲住在重症病房,白细胞严重下降后,完全没有抵抗力,张女士要求转到轻症病房,医院一直拖到两天后才转病房,专家说,用错药后抢救应该以小时计算,而不是说以天计算,这病完全是耽误了。

在年11月14号,张女士母亲送到ICU抢救,当时已经处于昏迷状态,14号进的ICU,23号离世,母亲病逝后,家属做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两次的结论都是老人死亡和医生超大剂量用药直接相关,而且抢救不及时,医院难辞其咎。

专家认为,医院方对患者超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的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患者病情迅速恶化,死亡的主要原因,存在因果关系,患者自身高龄和慢性病是导致其死亡的次要因素,医院方应负主要责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在母亲过世后,医院医院都承认过失,让家属先把老人的身后事处理完,医院却说家属不尸检,导致最终死亡原因不明,但张女士说,主治医生当时态度很好,承认用药剂量出错,但后来却把责任推给家属,还说是张女士母亲自身白细胞下降导致感染引发的问题。

更令张女士气愤的是,母亲花费有20万,医生却用药不提前给家属说,事后竟然在病历记录里写上经过家属同意才用的药,完全是在伪造病历,医院还说家属一住院就威胁他们,反过来将污水泼给家属,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曝光这种无耻行为。

张女士家属现在的诉求是对医院和责任医生进行严厉处罚,医院认为,患者是类风湿,使用甲氨蝶呤治疗有指征,患者家属依从性差,关键时候自行停药,不按照医生建议治疗或转院,最终脓毒症感染死亡,并非完全是使用甲氨蝶呤所致,患者家属主动放弃尸体解剖,导致死亡原因不明。

医院使用药物不合规定,治疗手段有问题,医院依然在狡辩,超正常剂量80倍用药,这个主治医生的行为是在治病救人吗?怎么治疗也不能这么大剂量用药,完全是胡闹,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这起医疗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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