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全名为乡村医生,过去也被称为赤脚医生,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农业户口、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目前农村的村医仍然属于半脱产的状态。
乡村医生在农村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基层,最了解本村村民健康状况的人员,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乡村医生的主要是从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负责村民小病小医的治疗。乡村医生虽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但也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以后,才能从事乡村医生的工作。
为加速乡村医生队伍的人才建设,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国办发()31号文件,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培养、村卫生室的建立,完善乡村医生的补偿和养老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为四条。一是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为本村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本村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三是为本村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四是填写相关的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从上述职责来看,乡村医生除了解决本村村民的就医问题以外,大量的工作是从事公共卫生活动相关的事宜,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为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按照制度规定,需要给予乡村医生一定的补偿和提供养老保险服务。
乡村医生的经济补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和工作量,将相应比例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按照这个规定,四川乡村医生的待遇还是比较高的,这个部分每月大概在元到元左右的收入。
二是将乡村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或是粗卫生室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村民的村卫生室看病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待遇。在综合考虑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三是村卫生室出售药物的收入。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
在养老保障方面,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补偿。
乡村医生既不是乡镇卫生院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但要承担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接受乡镇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培训,通过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来取得政府部门补偿收入。
按照国办发()31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和年龄以后,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乡村医生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四川等地是每年定额给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
综上所述,按照国办发()31号文件的规定,从事村医工作35年的以上乡村医生,只有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待遇领取年龄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达到了35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是无法领取养老金的,对于生活困难的老年乡村医生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