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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不仅做坏我的膝关节还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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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半年,我走多了路膝盖内侧还有点痛,挂医院的程飚主任医师的号(以下简称为:“十院”),当时我没想要手术,也不懂,只想开点药或者问问看多久能好,但程飚建议做“髌骨三联术,说是小手术,一定要做的,早做早好”,程飚虽然说“会亲自动手”但实际上是把我扔给吴鹏等其他学生练手,术后日夜剧烈肿痛甚至不动的情况下都感觉痛,不能行走更别说学习、生活工作了,打字阅读都只能在床上完成,术后髌骨位置错误(歪),新增半月板、软骨、半月板各种损伤、膝关节被手术刀破坏变成了关节炎、滑膜炎,二十多岁就一辈子被毁了!

整个诊疗过程中都严重混乱且错误,此文主要讲“手术记录造假、医疗欺qi诈”,十院其他问题见此文结尾和其他文章。十院《出院小结》上的《手术情况记录》也是假的这一关键意见和问题,一审宋东来法guan、二审姚敏faguan直接漏记了,根本没有写在民事《判决书》上!!我写了十五点书面质证意见最后遗漏了至少八点书面质证意见,后在补调查取证情况下枉法裁判说我“不想拿假病历去鉴定,举证不能”)

在一审中,因为十院在法院才拿出了更多病历,我发现我病历竟然记载了三个完全不同的手术名(《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病程录》等显示手术名称是“髌骨脱位复位术”;但《入院证》、《术前讨论》、《手术知情同意书》、《医用耗材使用告知书》、《手术安全核查表》等上是“髌骨三联手术”;手术当日的《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是“髌骨脱位内固定术”(这也佐证整个治疗都很混乱,这个手术是没有经过登记注册根本就不能开展的手术,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十院电脑里面是没有通用名称的,所以不同医护写的名字出现了不同!)

年12月24日在法院我提出疑问,当时十院的代理人(十院接待办主任王瑱)说“就是三联手术,这个交由医学会判断”,三联是指三个手术的联合,十院拒绝告诉我是哪三个手术具体手术内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因此我不认可十院的说法,再次寄了《书面意见》,

然后,没想到,十院竟然在诉讼中,在我提出疑问之后,直接变更了给我做的手术内容!(说漏了嘴)请看下图!

我的病历上第四段明明写“。。。固定一端异体肌腱做左膝内侧髁处切口,打穿股骨隧道后,肌腱余端穿过隧道,用一枚加压螺钉固定收紧。。。”

但是,医院给法院的答复(下图)是“松解外侧支持带、紧缩内侧支持带、胫骨结节内移”:

从“内侧重建肌腱”(简单说就是再加一根韧带进去)变成了“紧缩内侧支持带”(紧缩类似于“拉紧”的意思),这两点是有很大不同的!注意!医院仍然没有说什么“植入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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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查看了《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发现确实没有异体肌腱(韧带)的收费但收了近两万元的“同种骨植入材料”,但是这《手术情况》里也没写过(植骨)!!十院病历本身前后矛盾,这不仅是欺诈也涉嫌骗保!

下图是上海十院的吴鹏医生自己出版的书《膝关节镜手术技巧》图,明确了“紧缩术”和“重建术”,完全不是一回事!这也是常识问题:

我病历上和医生口头、片子上从来都没有“植骨”!但十院收费了我“骨头费”,《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上没有依法依规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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