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6日讯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年9月起,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元,下限调整为元。全市20余万家参保单位和近30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下月医保缴费金额将随之变化。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一般自下发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之日的次月起调整,缴费上限按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缴费下限则按照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济南市医保部门采取“静默式”调整的办法,已在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完成缴费基数预设。济南市参保单位无需手工调整,可直接在济南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