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和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管理处),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p>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根据承德市医疗保障局、承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参保实施和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通知》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元;特困供养、低保、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标准待省参保资助政策明确后另行确定。
二、参保缴费时间
(一)年11月10日—年12月25日为参保登记和缴费时间。
(二)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以学校(包含幼儿园)为单位,以学籍为准参保缴费。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包含学龄前儿童)整体参保缴费工作,学生学籍确定并核对无误后,由学校(包含幼儿园)将全部名单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上传至税务部门。
三、统筹级次
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基金收入入库级次为市级%。
四、缴费方式及流程
缴费方式包括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便携式缴费终端)、“河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