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医疗纠纷腰椎穿刺后抽搐不构成医疗事故,医 [复制链接]

1#

一、患方陈述

午1月30日原告王某1因脑出血入住被告x医院接受神经外科开颅手术治疗。术后的1月31日8:59分转入该院ICU科室,约3个多小时,王某1就体征基本稳定,当天12时55分就从ICU病房转入该院神经外科病房。当时原告神志清醒,能开口回答各种问题,2月2日,原告能清晰顺畅的同医生、护士和家属进行语言交流。

2月5日,随着原告的病情好转,原告被转入普通病房治疗,主治医生也明确告知原告与家属,该手术很成功,过二、三个星期就可以出院了。在原告恢复很好的治疗期间,医生在2月5日约谈原告家属,告知要对原告王某1进行腰椎穿刺术,理由是该穿刺术有利于原告身体康复,减少发热发烧。

原告家庭对医学和治疗方法不了解,基于对医生的权威和信任,原告家属按医生的要求签名同意该疗法,第一、二次腰椎穿刺术时没有发现异常反应,但第三次腰椎穿刺术时,原告当时多次叫痛,但医生未停止检查而是坚持继续操作完成穿刺术。术后约十分钟左右,原告王某1突发抽搐、意识丧失,医院诊断为脑血管意外,已是处于“植物人”的状态。

医院治疗至年2月23日都没有好转的迹象,该院主治医生并未医院治疗,延误最佳72小时*金治疗期,由于原告病情没有好转,医院又不同意将原告转院治疗,加上原告家属求医心切,午2月23日被迫办理出院手续再转院。

患者被送往x医院住院治疗,因错过最好的恢复治疗*金72小时的治疗期,患者虽然在该院治疗47天,花医疗费.03元;患者家属因见没有好转,又再次办理出院手续,由于求治心切,患者家人再次将患者王某1转院至x医院住院治疗33天,花医疗费.11元,医生经全力治疗但患者都没有丝毫好转的迹象,因患者家庭已无法筹到更多的医疗费,只好出院回家进行保守常规治疗。

二、医方观点

被告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鉴定意见所认定的内容失实,认定被告存在过错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与国家权威机构的诊疗规范及指南内容不符。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原告主张按全部责任来赔偿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三、医疗事故鉴定意见

年9月13日,原告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医疗事故委托鉴定,经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司法鉴定意见

年7月3日x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王某1评定为一级伤残。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王某1现有损害后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现有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为同等程度范围。

五、庭审意见

第二天原告神志昏迷后,医生才建议原告家属急诊手术治疗,从常识判断,医院存在反应迟缓。虽然被告主张家属拒绝手术,但无家属签名证据。据悉,x鉴定中心是行业中最为权威的鉴定机构之一,x鉴定中心为此于年7月3日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客观真实、科学的,应予采信。

综合整个诊疗过程,并结合原告的病情,本院认定被告x医院应对原告王某1的医疗损害承担50%的赔偿责任为妥。原告损失共计.13元。

六、法院判决

被告x医院赔偿原告王某1经济损失元。

司法裁判案例。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